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多重价值
①商标注册申请:通过"撤三"扫除商标注册障碍,确保商标顺利注册成功;
②商标驳回复审: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同时,对引证商标提起"撤三",提高驳回复审的成功率;
③侵权案件:因使用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卷入侵权诉讼中的企业,可以通过"撤三"争取主动权。
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三申请:
一、概念
撤三申请是指申请人以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依法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二、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四十九条 第二款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三、基本流程
申请人提出撤三申请后,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四、所需时间
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三答辩:
一、概念
撤三答辩是指商标撤销案的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法律行为。
二、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
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三、基本流程
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总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于两个月内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四、所需时间
商标局自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特别提示
①按实际情况选择撤销全部或部分商品。
②递交撤销申请后,应当避免直接或间接地联系商标注册人以提醒其在举证期限内进行答辩。
③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撤销申请日已至少满3年。
注意事项
①注册满三年,商标持有企业已经注销;
②注册满三年,商标持有人迁往异地,无法收到信函;
③注册满三年,商标持有人完全没有使用注册商标;
思注册满三年的商标系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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