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业务

INTELLECTUAL PROPERTY BUSINESS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的价值

①降低商标被撤销的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②阻止竞争对手利用异议程序作为打击的手段,趁异议裁定期间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之机大肆仿冒;

③防止被异议人为了敲诈当事人而进行的恶意注册;

④如果商标权利人没有进行答辩,则商标局可能根据当事方片面的阐述有效引导本案的判决,导致答辩方丧失对自身品牌及市场进行有效维护。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的良好商业声誉将被践踏,并将在后期的使用中存在侵权风险。


异议申请:

一、概念

异议申请是指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的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申请。


二、法律条文

异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

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三、基本流程

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局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四、所需时间

商标局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异议答辩

一、概念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二、法律条文

异议答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第一项,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

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三、基本流程

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答辩。

商标局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四、所需时间

商标局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特别提示

①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

②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理由陈述;

③所有的证据要形成一条证据链。


注意事项

①及时提交:由于商标局初审法定时间为三个月,收集完整的材料与及分析提出异议理由等,需要一定的时间,三个月内必须递交到商标局。

②异议能否成功: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予专业的分析,同时委托专业律师。

③真实材料:所递交材料证据需要合法性与真实性。

④收集材料:我司将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给予专业建议与及收集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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