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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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的多重价值

①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争取商标权的有效途径,可以使申请人得以保留商标注册的在先申请权利。依法用尽自有合法权利,争取获得商标权利。

②如果商标驳回不申请复审,复审期限过后,商标申请权将归于无效,申请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同时申请人可以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避免他人在后注册相同近似商标导致自己不能使用。


一、概念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三、基本流程

收到驳回通知书后15日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商标品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四、所需时间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延长3个月。


特别提示

①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到期日须计算准确,以收件邮戳日开始计算十五天,如超过复审期限后提交文件,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②如申请提交后要求后期补交证据材料、理由的应当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注意事项

①及时办理:由于商标局法定时间为15日,但分析与初步收集材料、制作文件等,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及时办理,以免导致超出法定时间。

②增加成功机率:驳回复审需要专业律师进行复审,专业的团队给您服务,增加成功机率。

③真实材料:所递交材料证据需要合法性与真实性。

④所需材料:我司将会结合驳回理由进行分析,并提供材料清单,方便您收集材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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